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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实验室的安全是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避免损失的保障。生命科学实验室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生物材料、水、电、气、放射性等物质,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涉及高温、低温、高压、真空等极端实验条件,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生命科学系实际情况,特制订《生命科学实验中心安全制度》。

一、实验中心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实验室设置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卫生、仪器设备维护、节能等工作。

1.必须对在本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与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各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验。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实验室负责人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关好窗户,锁门。

3.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第二章 重要规定

    根据实验中心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内容和科研任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以及生物学实验的特点,对实验操作中的环节做如下规定:

    一、着装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实验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总局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穿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

    3.实验过程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实验过程中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佩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时,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名称标识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

    3.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柜等抽气设备下使用。

    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5.高挥发性、易于氧化的化学试剂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6.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7.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8.涉及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9.废弃、过期溶液或废弃物依照分类标示清楚,严禁倒入水槽或下水道,应集中或倒入专用收集容器中由学校统一处理。

    如遇紧急情况,按《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线路安装、改造须报实验中心批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

    4.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实验装置须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5.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作的设备或装置,其电气线路部分,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6.实验室内严禁使用实验加热装置取暖、烹调等。

7.手上有水或潮湿严禁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

    8.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9.电器插座严禁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引起电器火灾。

    10.电器装置不能裸露,漏电部位应及时修理好;使用后的设备,闭上开关,拨掉电源;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

    11.各种设备材料按规定范围使用,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开关,再灭火。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必须专瓶专用,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米;严禁将氯与氨、氢和氧、乙块和氧混放在一个房间里,氢气瓶最好隔离。

    2.气瓶搬运要轻要稳,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不可卧倒滚运;放置要牢靠。

    3.各种气压表严禁混用。

    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6.定期检查管路是否漏气,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7.灭菌锅、发酵罐系统、小型提取系统等设备必须设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维护、使用情况记录,以便查考。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必须齐全。

第三章 实验室钥匙管理

    门与锁是预防盗窃的一道屏障,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对保护实验室财物十分重要。为加强钥匙管理,防止盗窃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实验室钥匙管理制度。

一、 教学示范中心的全部钥匙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是中心负责人对所有实验室门锁钥匙进行管理,二级是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内的实验柜、实验台钥匙进行管理。两级管理均要进行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二、门锁钥匙发放范围仅限在本室长期工作的人员。持有各实验室和办公室门锁钥匙的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门锁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三、未经中心负责人同意,门锁钥匙不得配制。

四、各实验室与办公室的门锁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等。

五、 贵重物品柜、毒品柜的钥匙必须严格妥善保管。

六、工作人员调离实验室时,要向交接人员按照登记的清单交还所有钥匙;

七、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实验室财物被盗的,将追究责任。若实验室发生失窃,调查后事故责任不明确,拥有钥匙者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章 危险物品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用的升汞、氰化物、酸、碱、胺、醚、醇、醛类化合物等具有毒性、腐蚀性及易爆易燃性,统称危险品。为了加强对其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品要定人、定点分类保管、限量发放,指定专人领用,严格领用审批、登记制度。

二、危险品的采购需提前半年按教学计划的需求做出采购计划。剧毒品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领用。

三、危险品的使用要按教学计划定量、限时发放,剩余部分,属剧毒品的要返还保管室,一般危险品由各实验室保管,非经系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

四、危险品要包装可靠,瓶签完好。无故丢失或造成人身伤害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危险品每年年底要清仓一次。

六、危险品、剧毒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废渣要妥善处理,严禁随便抛弃。

七、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实验用致病微生物及实验动物的管理

一、致病菌种培养及实验操作过程中均需要戴乳胶手套。

二、未经实验中心批准,致病菌种不得携带出室外。

三、实验室按教学计划的需要或科研的需要,引进、筛选致病菌种,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四、致病微生物作为实验材料用完之后需按规定销毁或保留,不得随意丢弃。造成事故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验动物的饲养必须在动物房或指定地点实施笼养,不得散养。

六、实验动物饲养房内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做到无污水、无粪便保留。

七、所饲养的实验动物在满足教学需要之外,可以向外单位或科研课题出售,所得收入全部返还实验经费。

八、按教学计划需要到社会上采购实验动物,事先要编制计划,经系主管领导批准、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九、实验动物经实验室使用之后,不得再食用,私自食用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  实验室“三废”处理

一、生命科学学院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指废气、废液、废渣及动物遗体。

二、能够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操作。通风橱要保证通风良好,实验前要提前开启,实验结束后仍要开动15分钟后方可关闭。

三、实验过程中的无毒废液倒在指定的废液缸内,实验结束后由值日生在教师指导下倒在指定地点。有毒废液在教师指导下经化学处理后进行深埋。废渣及动物遗体,在指定地点进行深埋。

四、对废液、废渣、动物遗体的处理要保证安全,不得随便丢弃室外,防止发生新的污染和中毒事故。

第七章 实验室“七防”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实验室“七防”安全措施如下:

    一、防火 

    1.引起火灾的三个因素是易燃物、助燃物和点火能源,灭火的一切手段围绕破坏形成燃烧的三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来进行。进入实验室工作,一定要清楚电源总开关、水源总开关和消防开关的位置。

    2.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3.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5.使用酒精灯和酒精喷灯时,酒精的添加量不应超过灯具容量的2/3,切勿倒满以防酒精外溢;应用火柴点燃,不得用另一在燃的酒精灯来点,以免失火;燃着的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以防灯内酒精气燃;灯内酒精量使用到约1/4容量时,即应添加酒精,以免瓶内发生爆炸。

    二、防爆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2.保持实验室通风良好,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散失在室内空气中。

3.使用可燃性气体时,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以预防热爆炸。 

    三、防酸碱烧伤

    除高温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1.在实验室稀释浓硫酸时,不能将水往浓硫酸里倒,而应将酸缓缓倒入水中,不断搅拌均匀。

    2.加热液体的试管口,不能对自己或别人,以免烫伤。

    3.浓硫酸一旦落在身上,以大量水冲洗,以弱碱2%碳酸钠或肥皂液中和洗涤。

    4.碱液落在皮肤上,以大量水洗净,用4.5%醋酸或1.5%左右的盐酸中和洗涤。

    5.实验中,不要载隐形眼镜,如眼睛被溅上药品,立即用冲眼水笼头冲洗。

    6.橡皮或塑料手套应经常检查有无破损,特别是接触酸时。

    四、防中毒

    1.绝对不充许口尝鉴定试剂和未知物;不容许直接用鼻子嗅气味,应以手煽出少量气体。

    2.一切有可能产生毒性蒸汽的工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良好的排风效果。

    3.从事有毒工作必须穿工作服,防护面具,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

    4.如果到一个房间,嗅有煤气味,立即开窗通风,千万不要打开任何电源,以免电火花引起煤气爆炸燃烧,同时防止煤气中毒。

    5.如果发现有中毒现象,立即停止工作,送医院急救。

    五、防辐射 

    1.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 X-ray和紫外线。

    2.实验过程中要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在紫外线消毒时应避免人员进入或者直视灯管,以免引起视网膜损伤。

    六、防溢水和防盗

    1.防溢水,使用完水笼头一定要关闭,有时可能停水,打开水笼头忘关了,夜间来水可能会溢水。纸片、火柴杆、胶布,动物、植物残体及离心残渣等,要放入垃圾桶中,而不能扔进水池中。下水道堵塞,找水暖工维修。

    2.防盗,离开实验室,一定要关好门窗。本科生实验后,值日生要填写值日生工作完成日志,水、电、窗户是否关好,每个同学都要养成习惯,离开实验室,逐项检查,遇有生人一定要上前询问。

七、防泄密

    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1.实验室承担保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材料;

  2.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3.实验涉及知识产权保密、经济保密、公文保密和国防保密部分,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实验室卫生及安全检查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检查和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并及时了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实验室的卫生、特别是安全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卫生及安全检查办法:

一、检查的组织领导:由系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领导。

二、时间安排:每月检查一次,不定时抽查。

三、检查内容: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下述内容:

1.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维护和使用状况。

2.实验室的环境卫生。

3.实验室的安全情况。

4.实验任务的完成情况。

5.实验室节能情况。

根据全面检查和抽查情况,评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每次检查都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总结,对做得好的要表扬鼓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善的有关人员要提出批评。因责任原因造成水、电事故者,视情节和个人态度给予适当处理。根据有关人员的平时表现,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和奖励的参考依据。

 

 

 

 

生物工程学院 二零一年六月